檢驗項目及合格標準
*一般目視檢驗合格標準:
引擎或車身號碼、號牌、車身式樣、顏色、規格、標識、照後鏡、安全門、車窗、坐位、安全帶、滅火器、故障標誌、各項燈光等均符合道路交通安全地39條之一規定。
*剎車試驗測試合格標準:
一、腳剎車
1、總效能:大型車應逾車重50%以上。
小型車應逾車重50%以上。
2、平衡度:每軸左右兩輪之剎車力,兩者相差不得超過30%。
二、手剎車效能:
應逾車重16%以上。
*底盤檢驗合格標準:
轉向系統、傳動系統、懸吊系統、輪胎、避震器、消音器、排氣管等防止捲入,裝置等均完好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之一規定。
*前輪測滑試驗測試合格標準: